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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科新源: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8-07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其中用于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的

 回购,回购金额 160 万元(含)且不超过 31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4.02 元/股(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

 案做出之日起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回购完毕,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另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

 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的回购,回购金额 1,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23 元/股(含),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做出之日起次一交易日起 3 个月

 内回购完毕,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和 2024 年 8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8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

最高成交价为 11.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4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999,1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