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冉光和2024-04-16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冉光和,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我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冉光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2年7月至2004年3月任西南农业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教授、博导,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任重
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导,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
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1年12月至今任重庆大
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1998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重庆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5月至2018年6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3次董事会,实际出席3次董事
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均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
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
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
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
席1次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了董事会
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1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1次
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
,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11月,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与管理层进行座谈,以
及到研发和生产现场参观,对公司经营现状、研发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关联交易、现聘中介咨询机构及实施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通过实地考察,我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
2023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
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
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
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
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
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
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3年11
月换届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并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和咨询。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
、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
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
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冉光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