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长江保荐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2024-10-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美利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Milliso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在卢
森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购买BIEG Invest Eng. & Bet. mbH,Voit
Beteiligungs GmbH,Hendrik Otterbach持有的VOIT Automotive GmbH 97%股权,以
及BIEG Invest Eng. & Bet. GmbH,Christopher Pajak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最近36个月控股股东均为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余克飞、刘赛
春、余亚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海波 黄永安
易 杰 李吉林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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