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人数:300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117,310 股 3、本次归属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完成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6.23 元/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24 人(首次授予日确定的调整 后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78.8319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 员(含外籍及港澳台员工),不包含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包含单独 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股) 的比例 例 副总经理、高级副 高喜春 204,320 1.7790% 0.0495% 总裁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 782,658 6.8146% 0.1896% (共计 31 人)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9,801,341 85.3399% 2.3740% (共计 292 人) 预留部分 696,748 6.0666% 0.1688% 合计 11,485,067 100.00% 2.78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预留 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 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首次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留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 预留授予权益总量 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 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目标(A) 业绩目标(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1.63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7.47 亿 第一个归属期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10%) 元(较 2022 年增长 5.01%)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5.37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6.21 亿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26.49%), 元(较 2022 年增长 15.50%),或者 第二个归属期 或者 2023 年-2024 年累计营业 2023 年-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收入不低于 197.00 亿元 于 183.68 亿元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1.18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0.64 亿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45.47%), 元(较 2022 年增长 32.82%),或者 第三个归属期 或者 2023 年-2025 年累计营业 2023 年-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收入不低于 318.18 亿元 于 294.32 亿元 注:“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目标(A) 业绩目标(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5.37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6.21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26.49%),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15.50%), 第一个归属期 或者 2023 年-2024 年累计营业 或者 2023 年-2024 年累计营业 收入不低于 197.00 亿元 收入不低于 183.68 亿元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1.18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0.64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45.47%), 亿元(较 2022 年增长 32.82%), 第二个归属期 或者 2023 年-2025 年累计营业 或者 2023 年-2025 年累计营业 收入不低于 318.18 亿元 收入不低于 294.32 亿元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业绩目标(B),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 指标的业绩目标(A)或业绩目标(B),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 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注:以上考核评级 B 包含了 B+、B 和 B-。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 022)。 3、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等相关公 告。 4、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及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334 人调整为 324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1,100.3252 万股调整为 1,078.8319 万股。公司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 3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78.831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0)等相关公告。 5、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等相关公告。 6、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等相关公 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34 人调整为 324 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00.3252 万股调整为 1,078.8319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获授人员中有 1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90,876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共计 105,954 股,其放弃份额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 的对象共 30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17,310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因此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三)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形的; 5、激励对象未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虽曾经签署竞业限 制协议但在限制性股票归属时协议已经失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业绩目标(A) 业绩目标(B)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100% 80% 70028183_H01 号):2023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 2023年营业收入不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 于91.63亿元(较2022 低于87.47亿元(较 101.25 亿元,营业收入同 期 年增长10%) 2022年增长5.01%) 比增长 21.55%,业绩考核 注:“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达标,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 例为 100%。 (四)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励对象 324 名中有 17 名 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 际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但尚未归属的 290,876 股 个人层面归属 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 100% 0 并由公司作废。有 7 名激 比例 注:以上考核评级 B 包含了 B+、B 和 B-。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 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 全 部 限 制 性 股 票 合 计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层面归属比例。 105,954 股,其放弃份额由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公司作废。其余 300 名激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B(含 B-)”等级以上,对 应个人归属比例为 100%。 综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30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3,117,310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2、本次可归属人数:300 人 3、本次可归属数量:3,117,310 股 4、授予价格:36.23 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可归属 本次归属数 获授的限制 限制性股票 量占已获授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激励数量 限制性股票 (股) (股) 数量的比例 副总经理、高级副 高喜春 204,320 61,296 30% 总裁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 634,424 190,319 30% (共计 21 人)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9,552,745 2,865,695 30% (共计 278 人) 合计 10,391,489 3,117,310 3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117,310 股 3、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 327003 号),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审验结果为: 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韦成龙等 300 名股票期权授予归 属对象缴存的货币资金总额共计折合成人民币 112,978,796.59 元,其中:人民币 108,775,367.79 元;美元 581,947.18 元,结汇后折算人民币 4,203,428.80 元,多 缴存了人民币 38,655.2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117,310.00 元,多缴存款 项 38,655.29 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他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上述缴存的资金,分别缴存于贵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西 丽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15000093412308 的 人 民 币 账 户 内 和 账 号 为 15000093790250 的美元账户内。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1,600 72.66% 140,104 300,141,704 72.1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600 0.00% 140,104 141,704 0.03% 首发前限售股 300,000,000 72.66% 0 300,000,000 72.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12,862,654 27.34% 2,977,206 115,839,860 27.85% 股 合计 412,864,254 100.00% 3,117,310 415,981,564 100.00% 注: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仅供参考。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27,809,358.07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01 元,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12,864,254 股增加至 415,981,564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 数、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验资报告;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