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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波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基金”)因自身经营管理所需,计划在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497,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6%)。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比
  股东    股份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期间            区间                                 例
  名称    来源   方式                                       (元/股) (股)
                                             (元/股)                            (%)

  国 家
  集 成 上市前增 集中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电 路 资取得的 竞价         至            83.43 - 90.04     86.82   1,497,478    0.36
  产 业 股份     交易 2024 年 11 月 6 日
  基金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比例
                                      (股)          例(%)            (股)
                                                                                           (%)

                    合计持有
                                    25,714,284           6.18          24,216,806            5.82
                       股份

                其中:
 国家集成电路
              无限售条件            25,714,284           6.18          24,216,806            5.82
   产业基金
                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注: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本 次实际减
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