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3-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凡拓数创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增加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
动使用。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合
格(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拟投资产品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
(包括可转让大额存单)等,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
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收益分配方式
上述投资产品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 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
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
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
务合作,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
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增
加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今 何继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