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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2-0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
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拟实
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
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
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
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
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比 2023 年增 各年度扣非净利润相比 2023 年增
               对应考核
   归属期                           长率(A)                    长率(B)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5.00%            4.00%         5.00%           4.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0.00%           8.00%        10.00%           8.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15.00%          12.00%        15.00%          12.00%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
计算依据。其中扣非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

    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达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1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相
                                         An≤A<Am                      X1=A/Am
比于 2023 年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
考核年度公司扣非净利润
                                         Bn≤B<Bm                      X2=B/Bm
相比于 2023 年增长率(B)
                                           B<Bn                         X2=0
当出现 A≥Am 或 B≥Bm 时,X=1;当出现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