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4-02-07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曾德长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
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曾德长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本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
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
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uangzhou Newlife New Material CO.,LTD
(3)设立日期:1998 年 5 月 8 日
(4)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 4 号
(5)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新莱福
(8)股票代码:301323
(9)法定代表人:汪小明
(10)董事会秘书:许永刚
(11)公司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 4 号
(12)邮政编码:511356
(13)联系电话:020-62283186
(14)传真:020-62283131
(15)网址:https://kingmagnet.com/
(16)邮箱:info@kingmagnet.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曾德长: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薄膜技术、材料安全与失效分
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6 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
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德珑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正德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2 月至今任江西
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中山康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2 月
至今任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
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4 年 2 月 20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2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
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
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
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许永刚
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 4 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电话:020-62283186
传真:020-6228313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
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曾德长
2024 年 2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全文、《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
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德长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
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该 表决意见
列打√的
序号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
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
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