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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

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全体监事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
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
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