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1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2,217,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1.30%,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6,453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 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 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信 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音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0,2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29,4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04%;无流通限制及限 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40,782,87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9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2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0%,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2,217,12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17,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6,45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条件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份总股数 本比例 售数量 数量 1 首发后限售股 2,217,127 1.30% 2,217,127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29,417,127 76.04 -2,217,127 127,200,000 74.74 份 首发前限售股 127,200,000 74.74 0 127,200,000 74.74 首发后限售股 2,217,127 1.30 -2,217,127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 40,782,873 23.96 +2,217,127 43,000,000 25.26 份 三、总股本 170,200,000 100.00 0 170,2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信音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信音电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信音电子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信音电子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