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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华电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4-01-29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变更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26,0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84,92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4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76,576.0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7日和2023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和2023-003)。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 户银行                 银 行账号              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                      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
  1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7050163884100002668
                                             高新支行                                    及产业化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
  2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60300112920038343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高新支行

  3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379010100100985805     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
  4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4164854926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
  5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33900992710666         超募资金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更换为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
转出日为准)转存至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及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新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更换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加
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