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关于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12-19
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华电子”)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亚华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向晖女士、耿斌先生、宋庆先生、张国华先生、刘淑
新先生、唐泽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一),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
自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连续担任
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6日止,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
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吴忠堂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均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一)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孟萌先生、荆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新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
附件四),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耿玉泉先生、孙成立先生、周磊先生、宋可鑫先生
在任期届满后离任,其中耿玉泉先生、孙成立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磊先生、宋可鑫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宋庆先
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转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继续在公司任职。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连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巩家雨女士在任期届满后
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
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董事、监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对第三届全体董事、监事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向晖女士,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复旦大学EMBA在读。历任亚华有限员工、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
任亚华电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亚华
电子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向晖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向晖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2、耿斌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清华大学EMBA在读。历任北京银邮光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人员,亚华有限
供应部、销售部员工;2019年2月至今,任亚华电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耿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通过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6.30%的股份,与父亲耿
玉泉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耿玉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6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耿斌先生除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耿
玉泉为父子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3、宋庆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亚华有限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研发部项目负责人;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产品部经
理;2020年1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养老事业部经理;2024年6月
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负责人。
截至目前,宋庆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宋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4、张国华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MBA在读。历任亚华有限员工、销售经理、区域销售总监;2012年6月至今,
任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监;2020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刘淑新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历任胶南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新品处测试主管;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质量
部设计与质量节点主管;青岛海信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年8
月至今,任亚华电子运营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亚华电子副总经理;2024
年10月至今,任公司马来西亚控股子公司YARWARD MALAYSIA SDN. BHD.的董事。
截至目前,刘淑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唐泽远先生,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青岛福日集团储备管理干部;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亚华
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亚
华电子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唐泽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唐泽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毅新女士,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历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厂分厂副厂长、党支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
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7年8月退休;2020年12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毅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忠堂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讲师;和记奥普
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测试经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运
营办主任;北京紫光展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中心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新
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忠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罗治洪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2020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治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孟萌先生,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北京赛博兴安科技有限公
司技术经理;淄博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亚华电子高级工程师、技术专
家;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研发部移动研发组负责人、音视频组负责人;
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音视频组负责人。
截至目前,孟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荆凯先生,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亚华有限员工、销售经理、区域销售负责人;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江苏
省区域销售负责人。
截至目前,荆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四: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新蕾女士,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淄博亚华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内勤;山东金网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
亚华电子办公室职员;2005年6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2021年4月至
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白泽亚华信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的监事。
截至目前,李新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