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好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8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
14:00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的 通 知 》 ( 公 告 编 号 : 2024-005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
业园A栋8楼801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7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熊小川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5,88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8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5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3,02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9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含股东代理人)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38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83,02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05,883,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83,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2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04,809,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90%;反对1,073,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90.5670 %;反 对 1,073,772 股,占 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 所持股份的
9.4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05,883,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83,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郭琼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