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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4-059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9 月 13 日至 12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不超过 2,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1%。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史宇清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史宇清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史宇清女士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和大 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 2,037,07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1088%,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 8.4986%降低至 6.3899%。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4.9.13-2024.9.30    22.18       960,070       0.9939%

 史宇清       大宗交易     2024.9.23-2024.11.7    24.73      1,077,000      1.1149%

              合   计                                        2,037,070      2.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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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 21.27
元/股至 30.33 元/股;

    2. 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09,687         8.50%      6,172,617      6.39%
           其中:
  史宇清                        8,209,687         8.50%      6,172,617      6.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日,史宇清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史宇清女士
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史宇清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减持计划一致。
     3. 史宇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史
宇清女士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 史宇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史宇清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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