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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维时代: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28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送达
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旭东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监事胡丹女士的配偶王振民先生,故胡丹女
士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监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69 元/股调整为 12.44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监事胡丹女士的配偶王振民先生,故胡丹女
士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授予日符合《上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11 日为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以 12.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4.8212 万股限制
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432 人,授予数量为 1159.4977 万股,预留授予 8 人,授
予数量为 5.3235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监事胡丹女士的配偶王振民先生,故胡丹女
士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
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