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1383 证券简称:天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 13 号一楼 101 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砚儒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7,21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98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57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6.3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63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60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186,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8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8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879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6,721,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冯砚儒、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殷华金、陈伟忠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70,495,000 股。以上股东所
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7,2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4,47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关联股东冯砚儒、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殷华金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52,740,000 股。以上股东所持有的股
份数不计入该议案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康晓阳律师和胡莹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