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昊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昊帆生
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67.68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971,270.55 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5,388,729.45 元,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40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昊
帆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昊帆”、“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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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具体如下(金额:万元):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体 总额 资金金额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 100kg/年多肽、蛋白质试剂研发 昊帆生物 25,000.00 25,000.00
与生产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年产 1,002 吨多肽试剂及医药
2 安徽昊帆 54,500.00 54,500.00
中间体建设项目
多肽及蛋白质试剂研发平台建
3 安徽昊帆 10,000.00 10,000.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昊帆生物 25,000.00 25,000.00
合计 -- 114,500.00 114,500.00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538.87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 51,038.87 万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股票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
的金额为 59,723.36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036.80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尚未
支付的发行费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目前
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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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公司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并签署相关
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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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
部共同评估,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办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
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现金管理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
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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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
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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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邵 航 刘永泓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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