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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帆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兆国-已离任)2024-04-09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兆国,作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兆国,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国家转化医学重大基础设施(上海)
公共仪器平台主任。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本人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2023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余家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应参加   列席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股东大会次数   (次)
 张兆国        4             4            0      0           2           2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



                                      1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参加了 3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
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次。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和职责权限,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
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实地
考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并经常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中介机构、公司管理
层、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
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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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4 月 15 日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是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
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中天运会计师能够承担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余家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家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一并
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余家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3
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及
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张兆国(已离任)
                                                        2024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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