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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帆生物: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产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土地面积
等均为预计数,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具体事
项明确后,尚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可
根据投资规模与进度分期提交审议,分期生效后实施)。
    2、本次签订投资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设周期
较长,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4、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
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
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



    一、投资框架协议概述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产能瓶颈,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苏州昊帆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 3010 吨
多肽合成试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 18 亿元,其中一期投资金额约 10 亿元。公
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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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框架协议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投资意向协议,公司将在具体事项明确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
投资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所涉及
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核准、备案以及规划、施工等相关许可
手续。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800014290408N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 699 号

  与公司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年产 3010 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
    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 18 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与设备投资约 13 亿元。项
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 10 亿元。
    (二)项目内容
    具体投资内容:搭建多肽合成试剂及中试车间(配套研发成果转化)多条生
产线,新建甲类仓库,建设 RTO 系统,并建设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动力中
心、三废处理中心、冷藏室、溶剂储罐区等)。
    (三)项目选址
    项目总占地约 370 亩,一期建设用地约 220 亩,预留发展用地约 150 亩。四
至范围为:南至张支路、东至楚盐路、北至盐北大道、西至陆集路(以正式出具
的用地红线为准)。
    (四)项目建设期
    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 10 亿元,计划 2024 年 12 月开工,2026 年 12 月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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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期项目将在一期项目建成后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资金情况等另行商定。
    (五)甲方履约条款
    1、甲方全面支持乙方在园区年产 3010 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的建设,协助乙
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
    2、甲方支持乙方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资金。
    3、甲方指导乙方做好企业安全环保工作。
    (六)乙方履约条款
    1、乙方将严格相关规定和流程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开
工建设、建成投产。
    2、在生产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相
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排放。
    3、乙方承诺全面履行在合作内容中关于固定资产投入的约定,项目投产之
日起生产经营期限不低于 10 个完整年度。
    4、乙方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园区属地开票纳税,应缴尽缴。
    5、乙方须在项目签约后 10 日内,缴纳 2,200 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在土地
摘牌和项目通过市开工认定后,按原渠道分别返还保证金的 50%。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当事人不履
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
任,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
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3、乙方在园区的项目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或开工建设
后中止建设满 6 个月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开工或复工建设,乙方在要求的
期限内仍不能开工或复工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确因不可抗力因素
延期建设,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八)协议生效与实施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并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如需)关于本项目审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可根据投资规模与进度分期
提交审议,分期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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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是从未来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
链业务进行的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并进一步扩大市
场份额与产业链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有积
极促进作用。
    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投产,有利于解决公司长期面临的产能瓶颈问题,更好
地服务下游客户,抓住市场机遇,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
    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统筹资金安
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产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土地面积
等均为预计数,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具体事
项明确后,尚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可
根据投资规模与进度分期提交审议,分期生效后实施)。
    2、本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
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
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
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
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
    4、本次投资所涉业务未来开展时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
内部控制及客户订单需求不如预期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5、本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一期项目从项目筹备到初步建
成投产大约需要 2-3 年时间,公司管理团队虽在安徽昊帆生产项目建设和运营过
程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尚未有建设和运营此类规模生产基地的经验,将对公司
管理能力构成一定挑战。
    6、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审慎决策,同时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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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
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及披露过其他合作框架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
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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