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0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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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
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
了深入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
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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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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