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攀登、敬志勇、杨洁出 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