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 龙”)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号)同意注册,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892.3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629,206,375.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84,927,085.16元(不含 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4,279,289.84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12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年 12月1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 ) 010006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8,273,856.01元,募集资金 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69,007,839.03 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0,984,601.85 减:置换预先投入转出 360,340,260.02 减:支付各项发行费用 16,320,744.73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6,065,357.53 减: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97,400,000.00 减:补流户利息收入转出 13,156.72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806.68 加:利息收入 390,944.5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78,273,856.0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制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 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已销户),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 账 截至 2024 年 6 序 户 户 三方监管协 银行名称 账号 月 30 日专户余 备注 号 用 名 议签订时间 额 途 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61477519651 2023-12-26 0 已销户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安 有限公司深圳海岸 640629404 2023-12-26 0 已销户 培 城支行 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智 有限公司深圳平湖 4000024319201113250 2023-12-29 0 已销户 能 支行 传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529000015866984 2023-12-26 5,439.99 1 感 深 公司深圳分行 器 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38330100163230927 2023-12-26 27,517,630.43 产 安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业 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园 龙 有限公司深圳熙龙 39180180808232019 2023-12-26 0 已销户 项 科 湾支行 目 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86011110000086465 2023-12-28 0 已销户 股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份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有 4403041060000000270 2023-12-26 0 已销户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补 限 充 公 流 司 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2 4403041060000000429 2023-12-26 0 已销户 资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金 项 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超 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44250100001209668899 2023-12-28 50,506,184.94 募 3 支行 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金 755903164210818 2023-12-26 244,600.65 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注 1] 0 已销户 4403041060000001195 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合计 - - - 78,273,856.01 注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账户(银行账号4403041060000001195)系公司 开设的募集资金验资临时户,账户内资金为募集资金款项孳生的利息,该利息已于2024年3月28 日转存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账户(银行账号338330100163230927),公司已于 2024年4月11日注销验资临时户。 注2:以上募集资金的专户账户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9)。 注3:本次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为50,640,189.84元,超募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 111,130.45元,手续费支出534.70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 案》,同意 公 司使用 募集 资金置 换 预先投 入募 集资金 投 资项目 的自 筹资金 360,340,260.02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984,601.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 2024年6月30日,上述金额均已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日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由于补流户利息收入转出,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为 13,156.72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并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 转让或置换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427.93 2024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46.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640.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 是否已变 末投资 2024年 2024年半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半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 净额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 金额 (2) 效益 化 变更) (3)= 效益 (2)/(1) 一、承诺投资项目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压力传感器 否 18,764.16 18,764.16 18,764.16 - 18,764.16 100.00% 2023年10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温度传感器 否 14,289.87 14,289.87 14,289.87 366.93 11,566.52 80.94% 2025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智能传感器 否 6,309.88 6,309.88 6,309.88 239.61 6,309.88 100.00% 2024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9,74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363.91 49,363.91 49,363.91 10,346.54 46,640.56 二、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剩余超募资金 - 5,064.02 5,064.02 5,064.02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小计 - 5,064.02 5,064.02 5,064.02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 54,427.93 54,427.93 54,427.93 10,346.54 46,640.56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子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安培龙智能传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器产业园”子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2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金额为5,064.02万元,超募资金银行专户余额5,075.08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11.11万元,手续费支出534.70元.截至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详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详见“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