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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2024-01-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对南京波长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波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复星                        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韡                          联系电话:025-8338770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韡、吕复星、舒杭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8 月-2023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公司三会文
件和公司治理制度;(3)查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4)现场查看公司主
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是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及文件;(2)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是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1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批表;(2)
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
议、公告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是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看上市
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是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不适用
形


                                        2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不适用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三会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对账单;(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公司管理层,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是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是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是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2)访谈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等
资料;(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是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3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复星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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