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9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季学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季学庆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
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南京波长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季学庆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现将本次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季学庆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季学庆,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就职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副总裁。现任
南京苏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桥麦互联科技(南京)
有限公司董事,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
化器联盟副理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
(三)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征集人依法公开征集,符合《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从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征集条
件。
二、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情况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涉及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4.00
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主张
(一)征集人投票意向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征集人投票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帮
助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三)征集人声明
针对上述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人不接受与其表
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同时,征集人征求股东对于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并将按
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
2024 年 4 月 22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四)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
(五)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以上所有文件均由
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股东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则无需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应当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
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
方式的,收到时间以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
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
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 18 号波长光电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11121
联系人:汪奎
联系电话:025-52657118
4.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
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符合规定格式,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
件完整、有效;
(4)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划“√”,多选或漏选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季学庆
2024 年 4 月 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
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季学庆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人/本公司就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2.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3.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4.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本公司就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设立
1.00 √
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表中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
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漏选均视为无效。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