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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波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8-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波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复星                        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韡                          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仅对募集资金进行核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0次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关于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预案及承诺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
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
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期内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整改情况                                       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复星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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