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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波长光电: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3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特定股东王国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特定股东王国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235%),
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期间自减
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4 月 5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拟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3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59%(若计划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
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特定股东王国力先生出具的《关
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名称:王国力

    (二) 股东持股情况:王国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62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3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155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 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 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
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4 月 5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
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六) 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 王国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继续遵守前述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相应调整价格)。

    (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5)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
规则有修改,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力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
持事项与王国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八) 王国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国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
实施进展情况。

    (二) 王国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王国力先生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王国力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作出的减持意向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王国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