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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尚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 680,2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680,200 股后的 128,000,7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人民币,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28,000,795 股 X4.00
元/10 股=51,200,318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51,200,318/128,680,995*10=3.97885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3978856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51,200,318.00 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0,200.00 股后的 128,000,79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若
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6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57.66 元/股调整为 57.26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
整 前 的 回 购 价 格 上 限 - 按 公 司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57.66 元 / 股
-0.3978856 元/股=57.26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 A 栋一层

    咨询联系人:陈丽玉

    咨询电话:0755-8202639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