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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智能: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3-12  

证券代码: 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0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于2024
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
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也不
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 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
  序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     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承诺投
  号                                      投资金额                   金额         比例
                                                       资金额

     智能精密注射给药
   1 医疗器械产业化建       31,041.75       21,091.50   21,091.50   10,922.55    35.19%
     设项目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
   2 用产品智能制造基       13,885.50       13,885.50   13,424.31    2,059.97    14.84%
     地建设项目
          合计              44,927.25       34,977.00   34,515.81   12,982.52    28.90%

 注:1、已投入金额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 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调整原因,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将“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
 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阳宿迁”),同时新增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江苏省常州市潞城经济
精密微特电机                                 江苏省常州市潞城经 开发区潞横路北侧、潞
及应用产品智                 华阳智能、      济开发区潞横路北   横北路南侧、华阳现厂
                 华阳智能
能制造基地建                 华阳宿迁        侧、潞横北路南侧、 区西侧;宿迁市泗洪县
设项目                                       华阳现厂区西侧     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
                                                                道西侧双洋路南侧

      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10,000.00万元
                         91321324MA205WR4X1

                         於建东


                         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开发大道9号

                         智能机电、泵阀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
                         ;Ⅱ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销售;家用空 气 调 节 器、
                         家用清洁卫生器具、电器元件、微电机、冷藏设备、干燥

                         通风设备、照明电器(除灯泡)制造;金属材料、五 金产 品、
                         水暖管道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 进出 口业

                         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 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阳智能持股100%


    三、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和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化,为保证相应主体
具备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实缴注册资本、增资
和提供借款的形式向实施主体提供资金。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尔福”)系“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公司拟向江苏德尔福增资2,500.00万元,提供13,046.29万元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华阳宿迁作为“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
共同实施主体,公司拟向华阳宿迁实缴注册资本506.80万元,提供3,378.20万元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参考签署借款协议时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执
行,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
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相关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根据
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相关事项。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
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
司本次通过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方式为实施主体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是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
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华阳宿迁为“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
双洋路南侧,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华阳宿迁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
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江苏德尔福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
投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全权
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及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
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
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尚待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人对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