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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健康: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18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
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口头通知的方式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发出,主
持人已在会议前做出相关说明。会议由刘洋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陈稳竹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向 40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32.00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