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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 号核达中远
通 A 座 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第 1 页 共 6 页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547,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526,71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为 20,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为 3,144,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23,91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为 20,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6,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3,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第 2 页 共 6 页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第 3 页 共 6 页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6,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3,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第 4 页 共 6 页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2,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9,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545,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2,5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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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霞律师、刘畅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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