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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华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7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4-016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军卫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华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76,673,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9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65,5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6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123,1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296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3,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1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02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

职。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4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培、张宏远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