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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华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4-041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

 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安军融”)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5.15%)。西安军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0 个自然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0,267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鼎”)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5.15%)。北京国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0 个自然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0,267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北京国鼎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西安军融              5,560,000                  5.15%
  2          北京国鼎              5,560,000                  5.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

      (1)西安军融:自身经营需要;

      (2)北京国鼎: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1       西安军融        不超过 1,080,267      不超过 1%
                                                                或大宗交易

  2       北京国鼎        不超过 1,080,267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易

      西安军融和北京国鼎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

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西安军

融和北京国鼎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均适用关于

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受让

方在受让后不受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应

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0

个自然日内(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西安军融和北京国鼎在《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公司/企

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企业承诺如

下:
    本公司/企业将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

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等,本公司/企业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规则及规定。

    3、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届满后,本公司/企业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

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

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企业方可以减

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如本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本公司/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

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西安军融、北京国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西安军融、北京国鼎将根据

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西安军融、北京国鼎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2、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