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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大股份: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2024-09-20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明确上市后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管理、信息披露的责任划
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追责制度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作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基本制度,该制度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为:

    (1)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
组织、协调工作。公司证券部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日常事务。

    (2)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1)公司的发展
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2)法定信息
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
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等;4)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
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5)企业文化建设;6)公司的其他相
关信息以及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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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
时报告;2)股东大会;3)公司网站;4)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5)一对一
沟通;6)邮寄资料;7)电话咨询;8)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9)媒
体采访和报道;10)现场参观;11)座谈沟通;12)路演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形式。

    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资本运营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
书,其主要联系方式为:董事会秘书:徐志博,联系电话:(0319)8178 099。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资本运营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职能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领导。
未来公司将通过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积极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后,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障所有投资
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
的沟通。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
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草案)》《累计投票实施办法》,对建立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
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等机制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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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如公司单一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监事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者其他形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均视为出席。

    4、征集投票权的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
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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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
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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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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