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儒竞科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6-26  

  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9,431.1768
万股的 2.0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8.70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1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及的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雷淮刚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45.00            19.09%          0.48%
  2     邱海陵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97%          0.07%
                           财务总监、董事会
  3      厉昊超    中国                               8.00             3.39%          0.08%
                                 秘书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上海儒竞智控技术
  1      管洪飞    中国                                7.00             2.97%          0.07%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儒竞智控技术
  2     刘占军      中国     有限公司研发部            7.00             2.97%          0.07%
                                 副总经理
                             上海儒竞电控技术
  3     刘明霖      中国     有限公司研发部            7.00             2.97%          0.07%
                                 开发总监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4                                                  109.00            46.23%          1.16%
        干(共 26 人)
三、预留部分                                        45.7794            19.42%          0.49%
                      合计                         235.7794          100.00%           2.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
    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期间内归属,具体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2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
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
予,则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授
予,则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
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情形而持有的调整后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
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不得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内。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数,2024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5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数,2025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0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数,2026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5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30%。

                                      4
    注:1、上述“营业收入”、“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
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
予,则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及考核
要求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数,2025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0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数,2026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5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
行打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
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
同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5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共 235.779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15 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9.15 元/股调整为 38.70 元/股;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
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情况的说明


                                      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中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6 月 24 日


                                    7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0.0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32 名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8.70 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及的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雷淮刚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45.00            19.09%          0.48%
  2     邱海陵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97%          0.07%
                            财务总监、董事会
  3         厉昊超   中国                             8.00             3.39%          0.08%
                                  秘书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上海儒竞智控技术
  1         管洪飞   中国                              7.00             2.97%          0.07%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儒竞智控技术
  2     刘占军      中国     有限公司研发部            7.00             2.97%          0.07%
                                 副总经理
                             上海儒竞电控技术
  3     刘明霖      中国     有限公司研发部            7.00             2.97%          0.07%
                                 开发总监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4                                                  109.00            46.23%          1.16%
        干(共 26 人)
三、预留部分                                        45.7794            19.42%          0.49%
                      合计                         235.7794          100.00%           2.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
    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8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
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情形而持有的调整后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
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不得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内。

    (八)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数,2024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5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且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数,2025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00.00%;


                                      9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且
                                      以 2023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数,2026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50.00%;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
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
行打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
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
同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对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9.15
元/股调整为 38.70 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与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六、监事会意见

                                         10
    1、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激励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第 8.4.2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32
人,包括:(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中层管理人员;(3)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在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分
/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雷淮刚先生、管洪
飞先生、邱海陵先生、刘占军先生和刘明霖先生。雷淮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
长及总经理一职,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管理,对公司未来战略方针的制定、
经营决策的把控及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具有重大影响。管洪飞先生目前担任上海
儒竞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邱海陵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刘
占军先生目前担任上海儒竞智控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刘明霖先生目前


                                      11
担任上海儒竞电控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开发总监,上述人员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雷淮刚先生、管洪飞先
生、邱海陵先生、刘占军先生和刘明霖先生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岗
位职责相适应。同时,上述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参与计
划的积极性,并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本激励计划将雷淮刚先生、管洪飞先生、
邱海陵先生、刘占军先生和刘明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
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必要性
与合理性。

    4、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并同意以 38.7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
日前 6 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

                                     12
    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其实质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运用该
    模型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 190.0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5.20 元/股(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
    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4.45%、22.00%、23.48%(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指最近 1
    年、2 年、3 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
    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本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
    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 0)。

           2、预计本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及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允价值,据此确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
    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根据上述规则测算,以公司定价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24 日)收盘价格 55.20 元/股进行了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约为 3,579.34 万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
                             预计摊销的
权益工具      制性股票数量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     2027 年度
                               总费用
                (万股)
第二类限制          190.00      3,579.34     1,126.29     1,591.64      663.38       198.02


                                               13
              首次授予的限
                             预计摊销的
权益工具      制性股票数量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     2027 年度
                               总费用
                (万股)
 性股票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
   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
   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
   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
   将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条
   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