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9-10
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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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B5 栋 12 楼儒竞科技大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
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拟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 1),并按照以下方
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
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
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须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
北路 1688 弄 B5 栋 12 楼 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200438;电话:021-61811998;电子邮件方式:公司电子邮箱 ir@ruk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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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17:00 止
3、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B5 栋 12 楼 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娟
(2)联系电话:021-61811998
(3)传真:021-61248868
(4)邮箱:ir@ruking.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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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拟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现场参会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7:00 以
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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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的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1.00 √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 以在“同意”“反
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
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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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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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25, 投票简称:儒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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