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0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 184 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1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炯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8,06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8,06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7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
股份 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0.0056%。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1.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1.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1.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4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为民、黄伟祥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