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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07-18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
现的价值,激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
司实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
人员:
    (一)内部董事:指在公司任职的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四)内部监事:指由公司员工担任的监事;
    (五)外部监事:指通过公司监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与或不与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监事;
    (六)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该监事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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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报酬采取年薪制,所得税由公
司代缴: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薪酬。
    (二)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津贴。
    (三)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职务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不享受津贴。
    (四)在公司任职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薪酬。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与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
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按月发放,具体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七条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自董事、监事经股东会、高
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批准任职当日起计算,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自愿放弃领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股东会决定董事、监事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八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出席公司监事
会、董事、监事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工作制
度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奖金或奖励等。
    第十条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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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
别做出扣减、停止享受津贴、解除职务的议案,董事、监事的处罚报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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