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新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林东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118,867,754股,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867,754股。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78,381,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940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
者 ” )共 95 名 , 代表有 表 决权 的股 份 数 12,432,631 股 ,占 公司股 份 总数 的
10.459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63,378,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18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共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02,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2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432,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4592%。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联股东惠州市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天演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本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
市信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鑫意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5,610,3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10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
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661,4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2—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621%;反对102,000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437%;弃
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94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联股东惠州市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天演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本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
市信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鑫意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5,610,3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10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
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661,4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621%;反对102,000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437%;弃
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94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联股东惠州市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天演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本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
市信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鑫意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5,610,3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10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弃


                                                                         —3—
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661,4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621%;反对102,000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437%;弃
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94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瑶、李德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