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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2  

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16 号 1#楼 5 楼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榕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1 人,共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992,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903%。其
中 :出 席现 场会 议的 股东及 股东 代表 3 人 ,共 计持 有公 司有 表决权 股份
48,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3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 11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92,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552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75,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
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
5,7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4%;反对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3%;弃权 5,7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敖菁萍律师、程思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