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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联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1606          证券简称: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龙华希尔顿逸林酒店三楼龙华宴会 B 厅(深圳市龙
华区东环二路 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名,代表股份 333,998,99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名,代表股份 333,691,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4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5 名,代表股份 30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41%。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879,3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310%;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792%;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98%。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906,3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 6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58%;反对 6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45%;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98%。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895,8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74,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933%;反对 74,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69%;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8%。
    文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896,7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4%;反对 6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858%;反对 6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894%;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易明辉律师、韦尤佳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