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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联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1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1.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024.32 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发行费用 6,303.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27,721.1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
                                1/5
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4GZAA3B0268)。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

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

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拟使用募
序                     投资总额(万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目标                       集资金投资金额
号                         元)                         金投资金额(万元)
                                           (万元)
     年产 1.5 万吨环
1    保水性印花胶浆      17,023.08          17,023.08       11,535.88
         建设项目
     环保型水性印花
2    胶浆生产基地建      15,626.98          15,626.98        9,000.00
         设项目
     总部基地及研发
3                         7,185.31           7,185.31        7,185.31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39,835.37          39,835.37       27,721.19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

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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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

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

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

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

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

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

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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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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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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