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 号 1 栋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1/6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45,089,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7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3,600,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48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4,495,9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06,4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489,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 选人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6 1.01 选举卢开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5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67%。 1.02 选举麦友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1%。 1.03 选举王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8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1%。 1.04 选举卢杰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3%。 1.05 选举卢来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41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9%。 3/6 1.06 选举卢润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卢开平先生、麦友攀先生、王懋先生、卢杰宏 先生、卢来宾先生及卢润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容敏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5%。 2.02 选举李晗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6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19%。 2.03 选举袁同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7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4/6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0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容敏智先生、李晗女士及袁同舟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卢国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0%。 3.02 选举赵文爱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7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卢国华先生及赵文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孙磊、袁靖婷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5/6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