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审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认为: 1.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按我方公开定价 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开展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 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覃章高 王利亚 邢益强 李孔岳 陆正华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