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1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在议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安保公司 指 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新科宇航 指 广州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 集团物流 指 广东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翼通公司 指 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2023 年度)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此事项出具了 独立意见: 1、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按我方公开定 价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开展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统计,2023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累计为 51,246.71 万元,具体关联交易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交易事项 2023 年金额 机场集团 飞行区资产租赁 6,504.00 机场集团 财务系统 11.50 集团物流 航站楼办公场地 60.32 机场集团 飞行区用地 3,149.21 机场集团 三跑道用地 14,356.00 机场集团 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 8,644.61 机场集团 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 1,449.43 关联租赁 机场集团 南北进场路等地块 3,535.25 机场集团 C2 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 252.72 机场集团 B5 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 246.40 机场集团 员工运动馆用地 67.76 机场集团 员工备勤大楼用地 85.68 机场集团 综合服务大楼用地 248.20 机场集团 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经营用地 722.80 集团物流 经营资源使用费 2,828.58 小计 42,162.46 安保公司 安保服务 2,829.39 安保公司 办证费 93.96 机场集团 退休人员托管费 577.90 接受劳务 翼通公司 商务机坪管理服务 110.67 机场集团 东跑道东侧飞行区运行管理服务 2,634.00 小计 6,245.92 集团下属单位 水电管理服务 1,801.78 新科宇航 道口监护服务 385.33 集团物流 道口监护服务 337.30 提供劳务 翼通公司 安检查验服务 248.92 机场集团 400HZ 地面固定电源日常维护 65.00 小计 2,838.33 合计 51,246.71 注:2023 年金额为根据协议条款计算的含税金额。 (三)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55,789.90 万元,预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交易事项 2024 年金额 机场集团 飞行区资产租赁 6,504.00 集团物流 航站楼办公场地 63.33 机场集团 飞行区用地 3,621.59 机场集团 三跑道用地 14,400.00 机场集团 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 9,509.07 机场集团 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 1,617.89 机场集团 南北进场路等地块 3,641.30 关联租赁 机场集团 C2 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 252.72 机场集团 B5 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 246.40 机场集团 员工运动馆用地 69.80 机场集团 员工备勤大楼用地 88.25 机场集团 综合服务大楼用地 255.60 机场集团 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经营用地 2,080.75 集团物流 经营资源使用费 3,194.00 小计 45,544.71 安保公司 安保服务 3,311.00 安保公司 办证费 100.00 接受劳务 机场集团 退休人员托管费 638.54 翼通公司 商务机坪管理服务 121.74 机场集团 东跑道东侧飞行区运行管理服务 2,897.40 小计 7,068.68 集团下属单位 水电管理服务 2,129.01 新科宇航 道口监护服务 394.50 提供劳务 集团物流 道口监护服务 352.07 翼通公司 安检查验服务 300.93 小计 3,176.51 合计 55,789.90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机场集团: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82 号;法定代表 人:蔡治洲;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1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 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求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 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 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 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 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2. 安保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88 号机场 公安局办公大楼 5 楼;法定代表人:谢锦程;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主营业务:门卫、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随身护卫、安全 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术防范设备设计、安装、 咨询、维修;摄影;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新科宇航: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联邦大 道 6 号; 法定代表人:周晓;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注册资 本:美元玖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 集团物流: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 区横十六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空港机场);法定 代表人:姜书伟;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注册资本:壹亿元(人 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多式联运和运输 代理业。 5. 翼通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 务基地商务服务楼;法定代表人:林佩群;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经营范围:商务机停放及飞行小时销售、商务机托管;商务 航空餐食;商务航空航务签派,商务航空机组旅客通关;商务机维修、 定检及航线维护;商务航空气象服务;商务机销售及展示;商务航空 外站代理;航油供应;酒店预订,租车服务;奢侈品销售;广告代理; 办公室出租;商务航空管理输出;通用机场及 FBO 的建设、运营和管 理。 各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机场集团 7,337,563.64 5,432,473.45 620,066.87 -104,839.61 安保公司 4,024.57 3,504.73 5,494.66 -2,028.04 新科宇航 85,052.55 64,662.84 60,098.86 11,352.12 集团物流 130,441.76 96,330.81 74,850.51 17,283.41 翼通公司 25,449.34 5,554.24 5,975.34 494.26 (一) 关联关系 1. 集团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持 有本公司股份 1,353,744,55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20%。该关联 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2. 安保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 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3. 翼通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 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 新科宇航: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 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 集团物流: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 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关联租赁 1.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 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合同》,集团公司将包括北滑 行道系统及设备、东南站坪及设备、A3B3 站坪及设备、A4B4 站坪及 设备、公务机坪改造及设备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资产的年租金为 6,504 万/年, 合同总金额 130,080 万元。 2. 公司与集团物流签署相关协议,集团物流承租位于白云国 际机场一号航站楼的办公用房,面积 81.88 平方米,首年租金 60.32 万元,每 12 个月固定上涨 5%。。 3.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与广州白 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租入集团公司 白云机场飞行区用地(含停机坪)约 3,72.25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租赁期限自 2007 年 8 月 5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止。租金为每年 2,000 万元,同时约定该租赁价格自第三年开始,按公司上年起降服务收入 年度同比增长率的 60%调增,自第五年开始,按公司上年起降服务收 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 80%调增。 4.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三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使 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14)第 14120025 号)范围内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跑道 1660023 平方米的 土地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5 日至 2028 年 2 月 4 日止。其中 2023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年租金为 14400 万 /年,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5 年 2 月 4 日,年租金为 14400 万/年,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年租金为 14400 万/年,2026 年 2 月 5 日至 2027 年 2 月 4 日,年租金为 14400 万/年,2027 年 2 月 5 日至 2028 年 2 月 4 日,年租金为 14400 万/年,合同总金额 72000 万元。 5. 根据《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股份有限公司之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机场集团同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 1200022 号 ) 范 围内 的广州 白 云 国际 机场飞 行 区 、航 站区和 工 作 区合 计 5,000,782 平方米(7,927.50 亩)的土地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租赁 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用地 2022 年 至 2026 年的租金按以下方式确认:(1)飞行区:按照股份公司当年 起降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 80%调整;(2)工作区、航站区:按 当年度旅客吞吐量变动率的 50%调整。 6.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 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土地租赁 合同》,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穗府国用(2006)第 1200022 号)范围内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 14,394,91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 8 年,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租期及租金。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前两年,二号航站 楼用地的租金参按照《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同》中白云机场航站区用地价格确定,二号航站楼机坪用地的租金参 照 2007 年 8 月 5 日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白云机场 跑道用地价格确定;正式运营后第三年 1 月 1 日起,二号航站楼租金 按上年度旅客吞吐量变动率的 50%调整,二号航站楼机坪租金按公司 上年起降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 80%调整。 7.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南北进场路等地块土地使用权授权 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 第 1200022 号)范围内的用地 679,35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公司 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起始使用 费单价南北进场路绿化为 3.49 元/平方米/月,南北进场路等为 6.26 元/平方米/月。2024 年至 2027 年,任一年度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大 于或等于 2019 年吞吐量的 90%时,则当年度的经营使用费单价在上 一年度的基础上增长 3%(南北进场路绿化递增率为 1%);低于的,不 递增。 8.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C2 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授权经营使 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 1200022 号)范围内的用地 12000 平方米租赁给公司作为临时停车场 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年 1 月 6 日。授权经营使 用费标准为 17.55 元/平方米*月,每年租金固定为 252.72 万元。 9.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B5 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授权经营使 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 1200022 号)范围内的用地 11700 平方米租赁给公司作为临时停车场 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年 1 月 6 日。授权经营使 用费标准为 17.55 元/平方米*月,每年租金固定为 246.40 万元。 10.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员工运动馆用地土地授权经营使用 合同》,集团公司拥有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 14394915 平方 米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集团公司出具《广东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总体方案的函》,同意按授权方式处置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使用上 述地块中 3025 平方米土地建设员工运动馆。合同期限 9 年,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开始起算,至 2028 年 12 月 10 日止。经营使用费单价 为 17.04 元/平方米*月,年递增率 3%。经营使用费自 2021 年 12 月 11 日起算。 11.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员工备勤大楼土地授权经营使用合 同》,集团公司拥有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 14394915 平方米 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集团公司出具《广东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 体方案的函》,同意按授权方式处置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使用上述 地块中 3825 平方米土地建设员工备勤大楼。合同期限 9 年,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开始起算,至 2028 年 12 月 11 日止。经营使用费单价 为 17.04 元/平方米*月,年递增率 3%。经营使用费自 2021 年 12 月 12 日起算。 12.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大楼土地授权经营使用合 同》,集团公司拥有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 14394915 平方米 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集团公司出具《广东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 体方案的函》,同意按授权方式处置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使用上述 地块中 10000 平方米土地建设综合服务大楼。合同期限 9 年,自 2020 年 8 月 27 日开始起算,至 2029 年 8 月 28 日止。经营使用费单价为 19.30 元/平方米*月,年递增率 3%。经营使用费自 2022 年 8 月 28 日 起算。 13.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地块土地 使用权授权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 国用(2006)第 1200022 号)范围内的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用地 56719 平方米租赁给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授权经营使用费标准分别为铂尔曼酒店 31.32 元/平方米*月,澳斯特酒店酒店为 19.18 元/平方米*月。2024 年至 2027 年,任一年度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大于或等于 2019 年吞吐 量的 90%时,则当年度的经营使用费单价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长 3%; 低于的,不递增。 14. 公司与集团物流签署相关协议,按照集团物流年度营业收 入金额的 4%收取集团物流使用公司所有并管理的机场跑道、飞行区、 机场道路、商业平台等资源使用费。 (二) 接受劳务 1. 安保公司向公司提供辅警配备以及机场红线范围内安全保 卫、治安、反恐等安全防范服务,公司根据行业平均工资标准,结合 白云机场实际,按照实际配备人数向安保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2. 公司为翼通公司提供商务机坪管理服务,纳入白云机场飞 行区统一管理,协议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翼 通公司按收费标准对商务航班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缴纳的起降费、停 场费等航空性费用进行收取和管理,并向公司支付结算航空性费用, 公司按应结算金额的 5%支付服务费。 3. 公司委托集团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员工退休 后各项学习、活动、福利慰问及相关服务等事宜,并向集团公司支付 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标准由集团公司根据离退休人员管理的相关 费用制定。 (三) 提供劳务 1. 公司下属动力保障分公司向集团公司新机场范围内下属单 位提供水电管理服务,公司根据应向水电部门交纳的水电费的总额向 各单位收取水电费及水电管理费。 2. 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监护员为新科宇航提供专用道口 24 小时监护服务,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服务费用根据安检护卫部人工成本并经双方谈判确定,年化金额分别 为 377 万元、387 万元、396 万元。 3. 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监护员对集团物流进出白云机场 11 号、12 号道口车辆、物品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服务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服务费用根据安检护卫部人工成本 并经双方谈判确定,年化金额分别为 341.76 万元、357.22 万元、 373.44 万元。 4. 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安检员对进入翼通公司管理的 FBO 控制区域的旅客和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检查,对进入控制区道口实 施车辆检查和区域监护,服务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年化金额分别为 296 万元、325.6 万元、358.18 万元。 5. 根据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为集团公司提 供东跑道东侧飞行区运行管理服务,所得收入中停场费收入 100%归 集团,起降费收入按集团 30%,本公司 70%比例分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参考市 场价格或按公开定价协议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及实现专业化管理。 2.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参考市场价格或按我方公开定价经双 方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较大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