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T1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合作合同的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T1 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了 T1 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合作合同,公司将特定场
地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限内转让给中免集团,由中免集团在上述区域经
营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免税商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
和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集团”“乙方”)
签署了 T1 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合作合同。公司将特定场地的经
营权在合同期限内转让给中免集团,由中免集团在上述区域经营国家
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免税商品。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协议根据国家部委关于设立口岸免税店的通知,由公司通过公
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方,公司根据自身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根据公司《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无须经
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 2 号正东国际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王轩
注册资本: 1044173.32385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5 年 02 月 08 日
经营范围: 进口、供应、仓储、调拨配送、批发、零售、代购、
代销全国出入境口岸免税店、驻华外交人员免税店、市内免税店以及
外国驻华机构常驻人员、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员所需免税商品;销售
免税汽车(含小轿车);免税烟草制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预包装
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
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销售
药品;餐饮服务;进出口业务;开发、研制和销售国内旅游商品;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百货、家用电器、服装、化工产品、
电子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珠宝首饰、工艺品、体育用品、玩
具、电子产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餐饮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中免集团目前为白云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和出境免税店的经营
主体,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
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中免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型:白云机场 T1 航站楼出境免税项目经营
合作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场地
东一连廊、东一指廊、东二指廊的出境免税店 1747.18 ㎡。
(二)经营权转让期限
经营场地的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20 个月+X 个月。其中 20 个月为
固定合同期,X 个月为续约合同期。根据 T3 航站楼启用,T1 航站楼
停止国际功能之日确定 X 个月具体时间。自甲方向乙方完成经营场地
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装修免租期
乙方的装修免租期为 90 天。装修免租期内甲方不收取合同费用,
但深化设计、装修、水电费、二次消防验收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装修免租期从场地交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合同费用
合同费用包括经营费用及综合管理费。
1.经营费用
月经营费用计算方式为: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与月实际销售提成
额两者取其高。
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场地总面积
月实际销售提成额=月总销售额×提成比例
场地总面积为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场地面积总和,如东二指廊未恢
复国际功能,则东二指廊出境免税店面积不计入。
(1)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
本合同约定的场地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为人民币 2180 元/
㎡,该场地的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为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场地
总面积。
(2)年度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增长率
假设商铺经营年度为(i=1、2、3、……合同经营年度数),0
年度旅客吞吐量(即 T1 航站楼国际出境旅客吞吐量,下同)为“合
同首年度旅客吞吐量基准值”。年度调整时间为每年(按自然年,下
同)首月首日,调整后单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自第二年(即2 )
的首月首日起:
当1 年度旅客实际吞吐量高于2 年度旅客吞吐量 80%(含本
数),商铺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上浮比例为 6%。
当1 年度旅客实际吞吐量低于2 年度旅客吞吐量 80%(不含
本数)时,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取消 6%增长。
(3)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调整
月保底合同费用与对应区域的旅客吞吐量进行联动调整
当月旅客实际吞吐量高于月旅客吞吐量基准值 80%(含本数),
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场地总面积。
当月旅客实际吞吐量低于月旅客吞吐量基准值 80%(不含本数)
时,则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同比例下降,即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月
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场地总面积×(月旅客吞吐量实际值÷月旅
客吞吐量基准值)。
(4)提成比例
该场地的销售额提成比例为 23.15%。
2. 综合管理费
月综合管理费单价固定为 85 元/㎡,该场地的月综合管理费为月
综合管理费单价×场地总面积。
月综合管理费单价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白云机场持续加强国际航空业务拓展,签订 T1 航站楼出境免税
项目经营合作合同,将有助于满足不断增长的旅客消费需求,全面提
升航站楼商铺资源价值。该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未来免税店业务收入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经济形
势的发展变化、白云机场国际出境旅客吞吐量的增长情况等因素,具
有不确定性。
2.因不可抗力、单方违约等因素,存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
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