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储公司权属土地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5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储公司权属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交广
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公司位于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权属
土地约 2.14 万㎡,所得补偿金额约 4.74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交储老机场城市更新项目公司权属土地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
议》,收储面积 21433 ㎡,收储补偿金额 474,205,125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隶属于广州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土地征收、储备土地整理、土地出让等业务。
经查询,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权属土
地,产权证号:穗房地证字第 817274 号,收储面积 21433 ㎡。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其他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
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2. 本次交储权属土地原因
2020 年 1 月,广州市政府在全市重点功能片区规划建设会提出
“统筹协调白云新城旧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盘活存量土
地”。2023 年 3 月,广州市政府正式印发《白云新城旧机场民航地
块土地储备实施方案》。为支持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加
快盘活老机场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经济收益,公司
同意开展权属土地收储工作。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 号)第(十三)条“本实施意见的
市场评估价......摇珠选取两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的平
均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按规定选取了广东国众
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国众联”)、
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简称“南粤”)
开展收储补偿的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项目土地收储方案通过市政
府审批之日(2023 年 2 月 20 日)。根据上述两家评估公司的评估结
果,该项目参照“一口价”收储补偿的市场评估楼面地价分别为 14840
元/平方米、14660 元/平方米。该项目收储补偿评估的楼面地价按两
家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的平均值为 14750 元/平方米。
五、收储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
甲方: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乙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收储土地面积及位置
根据乙方提供的房地产权属证明(证号:穗房地证字第
0817274 号)的记载,乙方交由甲方收储的本协议项下土地位于白
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面积暂以地籍调查表为准,即 21433 平方
米,最终收储面积以双方实际确认为准。该权利取得方式是出让。
本协议项下土地四至范围以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出具的《地籍调查表》(工程编号:2023 土 10004-1)所列范围
为准,详见《地籍调查表》中收储面积计算套图。
第四条 收储补偿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约定的补偿方式及补偿
标准计算收储补偿款:
方式一:依据(参照/按照)城市更新政策给予补偿(提示:业
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
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 号)第(十三)条
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规定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土地进行改造,
并按照下列第 3 种方式计算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收储补偿款:
1.出让分成方式;
2.按新规划用途评估方式;
3.由政府收回整宗土地,按同地段商业用途一口价评估补偿。
具体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土地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
〔2019〕5 号)第(十三)条规定予以补偿,即按同地段毛容积率
2.5 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 50%计算补偿款,原土地权利人与土地储
备机构签订补偿协议后 12 个月内完成交地的,可按上述商业用途评
估价的 10%给予奖励。
①依据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
的《土地估价报告》(粤评房(4)字第 202307005503-2 号),本
协议项下土地商业用途市场评估总价为785,519,450.00 元(大
写:人民币 柒亿捌仟伍佰伍拾壹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
②依据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
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粤国众联估字[2024]第 4QT-08003
号),本协议项下土地商业用途市场评估总价为795,164,300.00
元(大写:人民币 柒亿玖仟伍佰壹拾陆万肆仟叁佰元整)。
③本协议项下土地的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取上述①②两家评估
公司评估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计算收储补偿款的依据,即
790,341,875.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亿玖仟零叁拾肆万壹仟捌佰
柒拾伍元整)。按上述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 50%计算收储补偿
款,即395,170,937.50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玖仟伍佰壹拾柒万
零玖佰叁拾柒元伍角);本补偿协议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交地的,
可按上述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的 10%给予奖励,即79,034,187.5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零叁万肆仟壹佰捌拾柒元伍角)。
第五条 收储补偿款的支付
协议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后,收储补
偿款、奖励(如有)原则上在土地出让后按土地出让金缴交比例支
付。
第六条 完成土地移交的期限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65 日内向甲方交付土地,签订《土地
移交确认书》,并在《土地移交确认书》中明确乙方完成土壤污染
修复工作的期限。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储土地符合广州市政府城市更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土地交储后土地资源价值收益大幅整体提升,较好
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土地收储款在处置年度扣除相关
成本及费用支出后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将根
据收储款到账时间及收储时间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
据以审计确认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