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
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的永续中票,本次发行事宜经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发行方案
1. 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总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 发行期限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 5 年,于发行人依照发
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可分多期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
确定。
4. 主承销商选聘
本次永续中票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5. 利率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利率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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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公
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
息赎回本期债券。
6. 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7. 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负债等符合协会规定的用途。
8. 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个月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
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
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永
续中票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三、本次永续中票的审批程序
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
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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