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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6-2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七月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上午 9: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4 日
                             至 2024 年 7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关于转让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100%股权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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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选派股东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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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
全资孙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投资”)2024 年度
为其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
不超过 20 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新增
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10 亿
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并同意
北京首创投资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
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前提下,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资产
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中调剂使用。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西华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华焚烧”)
     公司名称:西华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2MA3XF43A69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何宏献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大道中段南侧 1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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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填埋处理及环保能源项目设计、建设维护、
运营管理和提供项目的技术及管理咨询;热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服
务;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及销售;炉渣炉灰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收集、转运
及处理处置、废品回收;环卫设备、设施的生产、销售。
     主要股东:西华焚烧为北京首创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西华焚烧经审计的总资产 33,797.79 万元,总负
债 23,586.70 万元,净资产 10,211.09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4,916.95 万元,
净利润 99.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79%。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西华焚烧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 34,250.25 万元,总负债 23,948.16 万元,净资产 10,302.09
万元,2024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1,434.37 万元,净利润 91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92%。
     西华焚烧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二)北京首创投资合并报表内的公司
     为满足 2024 年度北京首创投资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除上
述西华焚烧外,剩余担保额度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审批额度内按需使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北京首创投资已实际为西华焚烧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61 亿元,
本次授权的 20 亿元新增担保额度为预计 2024 年全年发生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
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由北京首创投资为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支持,满足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鉴于北京首创投资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北京首创投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同意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北京首创投资 2024
年度为其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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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
新增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
并同意北京首创投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
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中调剂使用。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为 626,56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21.36%。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7,039.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
例 2.3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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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创
环保”或“卖方”)资源集中于境内环保主业业态项目,降低资产管控风险,公
司通过非公开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经公司通过非公开的多方比选竞标确
认受让方为 Seche Holdings (SG) Pte. Ltd.(以下简称“买方”),标的公司的 100%
股权交易价格为基准购买价格加上锁箱利息减去已知漏损,其中:基准购买价格
为 6.05754 亿新加坡元(按 2024 年 6 月 17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加坡元对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 1:5.2805 折合人民币约 31.99 亿元),锁箱利息为基准购买价格减去
已知漏损在锁箱期内的累计利息,利率为 3.6829%/年。除交易价格已考虑的已
知漏损外,如锁箱日至交割日发生不被允许的漏损,买方在交割日后 2 个月内提
出索赔且漏损金额超过 8 万新加坡元的,卖方将向买方赔偿漏损金额。公司与
Seche Holdings (SG) Pte. Ltd.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
易的资金来源为全额承诺性贷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股权转让方案转让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的 100%股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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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出售行为,卖方通过非公开的多方比选竞标流程,在综合
考虑意向受让方投标价格、支付能力、履约能力等基础上确定最终买方。
     (一)买方的基本情况
     买方名称:Seche Holdings (SG) Pte. Ltd.
     商业注册登记号/注册号:202423352W
     注册地:1 Robinson Road, #17-00, AIA Tower, Singapore 048542
     主要办公地点:新加坡
     负责人:Maxime Patrick Roger Séché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1 新加坡元
     股权结构:Séché Environnement SA 持有 Seche Holdings (SG) Pte. Ltd.的
100%股权。
     该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系专门为本次交易而成立,目前未实际开
展业务。
     (二)买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买方实际控制人名称:Séché Environnement SA
     商业注册登记号/注册号:B 306 917 535;
     总部地址:Les Hêtres, CS 20020, 53811 ChangéCedex 09, France;
     股本:1,571,546.40 欧元;
     股数:7,857,732 股;
     股权结构:Jo Séché、Maxime Séché及其控制的 Groupe Séché SAS 以及 P
égase 53 SAS 合计持有 Séché Environnement SA 69.03%股权。
     买方的实际控制人 Séché Environnement SA 于泛欧交易所(Euronext)
Eurolist(B 类)上市,其总部位于法国,提供废物管理服务,接受和处理各类废
物,如分散的危险和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电子设备废物。该公司在法国、欧
洲和世界其他地区开展业务。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Séché Environnement SA
拥有超过 6,100 名员工,其中 2,900 人在法国。
     其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千欧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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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1,404,564                              1,585,710

 净资产                    317,388                                346,318

营业收入                   974,954                               1,092,237

 净利润                     47,870                                49,986
     经过对买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调查了解,买方实际控制人日常经营活动正
常,最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此外,一家领先的境外银行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充足
的资金保证,买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按照协议履约的能力。买方及其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买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注册号          199509239N

      注册地址         23 Tuas View Circuit, ECO-SWM Complex, Singapore (637768)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30 日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28,400,000.00 新加坡元

                       有毒工业废料的收集、回收利用及处理,工业及商业垃圾的收集及
      主营业务
                       回收利用,其他相关工业服务,污泥处理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本次转让后,卖方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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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该交易标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1-3
月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
审字第 70099908_A04 号)。标的公司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1,108,295,408.04          1,156,427,051.07

      负债合计                     451,781,458.11             475,282,481.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6,513,949.93             681,144,569.51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03,836,611.06             137,903,090.58

       净利润                      116,651,100.09             37,091,994.58

     (五)交易标的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形。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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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聘请财务顾问花旗银行组织了非公开的多方比选竞标流程,通过竞价方
式确定最终买方,并在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以及标的
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等,综合考虑意向受让方投标价格、支付能力、履约能力等
因素,确定交易价格。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6.81 亿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基准购买价格折人民币约 31.99 亿元(按 2024 年 6 月 17 日国家外汇管
理局新加坡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5.2805)。本次交易定价基于非公开竞价程
序,充分考虑了市场情况以及目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排名,交易价格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根据卖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买方 Seche Holdings (SG)
Pte. Ltd.签署的《Agreement Relating To The Sale And Purchase Of The Shares In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
     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对应 28,400,000 股普通股。
     (二)股权转让价款
     1、股权转让价款为等值于如下计算金额的新加坡元:
     基准购买价格 + 锁箱利息  已知价值漏损金额
     其中:
     (1)基准购买价格:指 605,754,000 新加坡元;
     (2)锁箱利息:指基础对价减去已知价值漏损金额的金额在锁箱期间内根
据《股权购买协议》第 3.1 条按 3.6829%年利率逐日计算的利息金额。前述“锁
箱期间”指从 2024 年 3 月 31 日(不含该日)至交割日(含该日)的期间,下同。
     (3)已知价值漏损金额:指卖方在通知日之前已知悉的、根据《股权购买
协议》第 5.8 条已披露的、在锁箱期间的任何时间产生的任何价值漏损金额(但
允许的价值漏损除外)。前述“通知日”指卖方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第 5.8 条
向买方发出的、载明锁箱利息、已知价值漏损金额和银行贷款余额的书面通知之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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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卖方股东大会未在 2024 年 7 月 4 日或之前举行,则从 2024 年 7 月
4 日(不含当日)至实际举行卖方股东大会之日(含当日)(“无利息期间”)期
间计算的锁箱利息无需支付。为避免疑义,在无利息期间以外的锁箱期间产生的
锁箱利息仍应支付。
     3、股权转让价款以新加坡元的现金支付。如果支付过程中产生了税务或其
他政府费用的扣除或扣留,则付款方应支付给收款方该等扣除或扣留对应的金
额。
     4、如果付款方未按期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则应向收款方支付利息,该利息
自应付之日起(包含)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 8%年利率逐日计息直至该应付款项
付清为止。收款方根据本条前述约定要求支付利息的权利不限制收款方的任何其
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三)交割条件
     交割应以下列条件已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规定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
内得到满足或放弃为前提:
     (1)获得卖方股东大会对卖方开展和完成本交易的批准;
     (2)尚未制定、修订或拟议制定将禁止或严重限制该交易的适用法律;
     卖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尽快实现上述第(1)项所列条件的满足。
     (四)终止机制
     1、《股权购买协议》可于交割前任何时间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1)经卖方和买方书面一致同意终止;
     (2)如买方重大违反、未履行或不准确地作出《股权购买协议》或其作为
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约定,并且该等违反、未履行或不
准确实质上不利于买方履行其在《股权购买协议》第 6.3 条款下的义务,并且买
方无法于最终截止日前对该等违反、不准确或未履行予以补救,或买方未在收到
卖方发出的该等违约书面通知后 45 个日历日内或从买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到最
终截止日之间剩余的任何更短期间内予以补救,则卖方有权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
终止《股权购买协议》;或
     (3)如果在新加坡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3 点或之前(“最终截止日”),
交易仍未完成,则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来终止《股权购买协
议》,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购买协议》(除继续有效的条款外)将自动终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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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如果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购买协议》的任何条款导致交易未能在最终截
止日之前完成,则该方无权根据该条终止《股权购买协议》;但无论如何,各方
可共同书面决定延长最终截止日。如果据此终止《股权购买协议》,任意一方不
得对另一方及其代表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除非是另一方在终止日期之前违反了
《股权购买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2、如果《股权购买协议》根据上述第 1 条终止,则《股权购买协议》立即
失效,且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
     (1)《股权购买协议》的继续有效条款在任何该等终止后仍具有完全效力并
继续有效;及
     (2)《股权购买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影响任何一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救济,
也不免除《股权购买协议》任何一方于该等终止日之前因违反《股权购买协议》
的任何条款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如果某一索赔(或对该索赔的延误发现)是由于卖方或其代表的欺诈行
为所导致的,则无论《股权购买协议》如何约定,均不得限制卖方对该索赔(或
对该索赔的延误发现)的责任。
     (五)交割前的获准行为
     在交割前,卖方或集团成员(即标的公司、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EC Norit Activated Carbon Pte Ltd 和 ECO-Mastermelt Pte. Ltd.)可以:(a)
采取交易文件(《股权购买协议》、披露函及其他根据《股权购买协议》而签订的
文件)明确要求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构成或导致任何允许的价值漏损的任
何行动;(b)采取任何为履行交易文件项下义务而必要或合理要求的行动;(c)
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实现《股权购买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明确要求的任何行为;
(d)为遵循适用法律而采取任何必要行动;(e)已在披露函或交易文件中公允
披露的任何行动,包括履行已在其中公允披露的任何现有的合同义务;(f)签订
修订的集体劳动协议(实质文本为签订日前向买方披露的文本样式)以及根据适
用法律履行任何集体劳动协议项下的义务(如适用)。
     (六)交割日
     交割日应为最终交割条件被满足或被豁免后的第 10 个工作日(假设卖方股
东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交割日应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或卖方和买方
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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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交割安排
     于交割日:
     1、买方应向在新加坡开设的共管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股转对价,并向贷款
银行账户代付银行贷款余额,并交付其交割文件(包括陈述保证保险复印件)。
     2、卖方应向买方律师交付交割文件,买方律师在股转对价支付至共管账户
前不得将该等文件释放给买方。
     3、共管账户收到买方支付的股转对价且贷款银行收到买方支付的还款后,
上述第 2 项材料视为自动释放交付给买方,并卖方促使目标公司完成在当地登记
处(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的股东名册和董事名册的更
新登记。
     (八)过渡期安排
     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署日期至交割日期间(“过渡期”),卖方向买方承诺
(包括通过行使其或者促使目标公司行使其作为任何标的集团公司(“集团成
员”)股东的权利)促使每个集团成员履行《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过渡期内义
务。针对目标集团公司的合资公司,卖方向买方承诺,其或者促使目标公司行使
在合资公司治理文件或者股东协议项下的权利以促使合资公司在过渡期内采取
与《股权购买协议》约定一致的行动。
     (九)银行贷款余额
     在交割日上午 11 点 59 分(新加坡时间)前,买方应代表相应集团成员向相
应银行在银行贷款协议项下的指定账户发送 MT103 以偿还或使得银行贷款余额
被全额偿还(偿还金额为适用的银行付款通知书里所列明的金额),以全额清偿
银行贷款余额并解除用以担保任何银行贷款余额的权利负担。
     “银行贷款余额”即集团成员根据银行贷款相关合同欠付银行,且在生效时
间(即交割日当天 23 点 59 分(新加坡时间)前)尚未偿付的本金、利息、费用、
成本和所有其他款项);经双方合意,相关银行贷款范围可进一步确定。
     (十)卖方责任
     1、受限于《股权购买协议》中其他条款,任一方应向另一方(“受偿方”)
赔偿(a)与违反买方保证(该情形下卖方为受偿方)或卖方保证(该情形下买
方为受偿方);或者(b)与违反或不履行任何《股权购买协议》或其他其为签署
一方的交易文件项下承诺、约定或义务有关的、因违反而产生的或使受偿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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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及所有责任、损失、成本和费用。
     2、受限于《股权购买协议》中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形,买方在适用法律允许
的最大范围内放弃其根据或基于任何适用法律可能拥有的针对卖方及其关联方
以及其各自代表的、与《股权购买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有关的所有其他权利、
索赔和诉因。
     3、除非《股权购买协议》规定的特定、有限情形(如卖方存在欺诈)外,
卖方及其代表不对任何陈述保证以及税务承诺的违反承担责任,但买方及其关联
方有权在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向提供保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包括根
本保证以及保险未覆盖的陈述有关的索赔)。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标的公司的战略意义
     本次交易可有效降低公司资产管控风险,同时可将相关资源更好地集中于境
内环保主业业态项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战略。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
数额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
资产和资源配置,实现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标的公司子公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向汇丰银行借款本息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 3,001.3 万新加坡元(按 2024
年 6 月 17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加坡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5.2805 折合人民币
约 15,848.36 万元);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约定,买方应在交割日偿还标的公司
子公司对汇丰银行的上述借款,借款清偿后,公司为标的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将相应终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标的公司理财,
向标的公司借款等情况,标的公司未占用公司资金,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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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日常经营或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风险提示
     1、不可抗力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多个不同国家的主体,存在诸多其他不可控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国际政治、经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的履行带
来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的跨境法律风险和税收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中国境内、新加坡等地的法律与政策,卖方为在中国境内成立
的公司,标的公司位于新加坡,买方为新加坡公司,存在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出
台不利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法律、政策或展开调查行动的风险。本次交易中涉及新
加坡法律管辖的行动及法律文件均须符合对应的法律要求,否则将产生法律风
险。此外,由于各国家或地区的税制和税收监管政策不同、国际税收协定复杂、
并购会计处理与税法存在较大差异等原因,可能存在税收风险。
     3、本次交易的汇率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以新加坡元计价,伴随着人民币与新加坡元之
间的汇率变动,将可能出现新加坡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与本次交易的股权转
让价款等额人民币值波动的风险。
     4、漏损金额赔偿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采用锁箱机制,除交易价格已考虑的已知漏损外,如锁箱日至
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除《股权购买协议》所约定被允许漏损以外的漏损,则
可能存在公司作为卖方向买方赔偿该等漏损金额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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