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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机场:上海机场关于投资自贸区一期基金的进展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编号:临 2024-074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自贸区一期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出资5亿元投资上海自贸试验区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自贸区一期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5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投资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一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

    2023年,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决定,自贸区一期基金的经营期

限变更为9年,即经营期限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自贸区一期基金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自贸区一期基金目前处于清算阶段,公司已回收资金6.7139亿

元。

    二、主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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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区一期基金已于近日到期,鉴于基金尚有个别投资项目未退

出,根据相关规定,自贸区一期基金拟做如下变更:

    (一)自贸区一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注

销;

    (二)自贸区一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和

基金管理人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合

伙企业的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科创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基金管理公司”),

由临港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新任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

务合伙人;

    (三)本合伙企业名称由上海自贸试验区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上海自贸试验区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自贸区一期合伙”);

    (四)签订自贸区一期合伙协议,营业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8 日

延长至 2027 年 5 月 18 日。

    1、新任普通合伙人(GP)主要情况

    临港基金管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剑平;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8 日;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新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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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名称:上海自贸试验区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自本合伙企业成立

之日(即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8 日。

经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包含三分之二)合伙份额的合伙人

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本合伙企业进行延期,每次延长不超过

1 年,以延长两次为限。

    各合伙人将在本合伙企业设立后,在其存续期限内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通知分期实际缴纳其认缴出资额。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代表其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上海

临港新片区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

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

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润应

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届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

行分配。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

任。

    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除本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所有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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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执行合伙事务的情

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

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

    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用于统一归集合伙企

业现有资金、向合伙人分配收益以及分配合伙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等,合伙企业对外划款由银行根据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审核后操

作。

    除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收益、财产分配之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

行合伙事务不向全体合伙人收取任何报酬。

    三、审议程序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自贸区一期基金清算事宜的议案》,为妥善处理基

金存续项目的后续退出,借助专业运作,维护公司权益,同意本次自

贸区一期基金清算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自贸区一期基金清算相关事宜需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后生

效。本次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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