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4-04-19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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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过包钢集团财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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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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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6 10 8566 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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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230A007989 号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
了致同审字(2024)第 230A01195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包钢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通过包钢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包钢股份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包钢股份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包钢股份公司实施于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
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3 年度包钢股份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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